一名老人正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药
据北京晚报消息药品将有“电子身份证”。国家药监局昨日上午宣布,逐步实施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今年首批进入《入网药品目录》“领”到电子身份证的药品包括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在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电子身份证”的一律不得销售。
据介绍,国家药监局将分类分批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国家药监局制定公布《入网药品目录》,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列入《入网药品目录》,并统一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凡生产、经营《入网药品目录》中产品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药品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志的药品监管码。
今年首批《入网药品目录》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对于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今年10月31日前须完成赋码入网,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志的,一律不得销售。
此外,药品监管网络的建立也意味着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手机短信、拨打电话95001158或114,或者使用监管码进行终端查询。消费者可以获得的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单;药品形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如果发现问题可与当地监管部门联系。
同时,为避免运动员误服误用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应标注而未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的药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召回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据悉,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下发2008年的《兴奋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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