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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店分级管理制度试点向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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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常有个头疼脑热等小病,不少老百姓都习惯直接去药店自己买药治疗。方便倒是很方便,但是由此带来的不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为了保障用药安全,规范药店经营,我国正在五省进行药店分级管理制度试点,并将逐步向全国推行,以后,处方药不是什么药店都能卖了。

  药房的工作人员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文件通知要求,目前药品分级管理制度已经在吉林、江西、山东、湖南和陕西展开试点,药品零售企业被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药店规模最小,只能经营非处方药,二级药店稍大一些,可以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但是严禁经营麻醉类、放射性等禁止类药品以及蛋白同化制剂等限制类药品。三级药店规模最大,除了禁止类药品之外,其他药品都可以经营。三级药店还被要求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平米,而且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负责为那些没拿着处方前来买处方药的消费者提供用药保障。

发布人:onetwofree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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