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杰松)卫生部7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停止开展皮下埋植盐酸纳曲酮治疗吸毒成瘾。
通知要求,各地戒毒医疗机构(含设立戒毒治疗科室的医疗机构)立即停止开展皮下埋植盐酸纳曲酮治疗吸毒成瘾,不得继续收取与之相关的治疗费用。各地各类戒毒医疗机构不得发布与戒毒治疗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的广告。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戒毒医疗机构违规开展皮下埋植盐酸纳曲酮治疗吸毒成瘾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2009年8月15日前书面送报卫生部医政司。
通知称,卫生部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部分戒毒医疗机构违规开展皮下埋植盐酸纳曲酮治疗吸毒成瘾,收取高额医疗费用并发布戒毒治疗医疗广告。盐酸纳曲酮为阿片受体拮抗剂,能明显减弱或完全阻断阿片受体,解除人体对阿片类药物的依赖性。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盐酸纳曲酮的使用剂型为口服。皮下埋植盐酸纳曲酮改变了药物的给药途径,且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医疗机构发布戒毒治疗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禁毒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主办单位: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护理学会重症监护专业委员会网站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设备科 ;浙ICP备10209442号-3 
联系电话: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Copyrigh ©2001-2009版权所有_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ecute:3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