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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0月底前 启动日常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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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住院救助为主,兼顾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

  本报讯(记者李珉琦)10月底前,全省启动日常医疗救助制度。昨天,全省医疗救助工作会议在吉林市召开,国家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米勇生、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大松等领导参加会议。

  “医疗救助,就是在医保、新农合外起到一个‘兜底’的作用。”昨天,省民政厅副厅长潘占学说,目前全省四类救助对象近400万人,其中患各类疾病的约120万人,明年全省可用资金大体在4亿元左右,人均救助水平约为300元,有限的救助资金还无法满足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

  对此,我省连续三年把医疗救助工作列为“八件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部门将全力推进,力争在2010年底前,建立快捷、稳定、规范的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

  下一步,以吉林市为试点,全省要全部推进以住院救助为主,兼顾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的救助模式。

  潘占学说,住院救助方面,全面开展医前救助,对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特殊困难群众确实交不起住院押金的,可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采取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方法,对急重症转诊病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要视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救助。

  潘占学表示,对救助对象中的“五保”和“三无”人员,要在一定限额内给予全额的医前救助;积极推行住院即时结算,各地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垫付协议,困难群众出院只需交纳自负部分费用,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对经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很沉重的救助对象,要视资金结余情况开展二次救助。

  10月底前,各地必须全部启动日常(门诊)救助制度,完善日常购药救助,日常慢性病购药救助病种要进一步扩大,提高救助标准,全面开展特殊大病和急诊、急救门诊医疗救助,对尿毒症血液透析、恶性肿瘤(白血病)门诊放化疗等大病和急诊、急救门诊医疗费用,采取按比例报销方式,在住院封顶线内实施救助。

  完善临时救助,救助对象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成员,要确定救助比例和封顶线。

发布人:onetwofree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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