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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10月22日起药品指导价平均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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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一个月后,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也正式出台。本月22日,基本药物目录中45%的药品降价。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人民医院了解到,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一消息,目前正着手准备进行药局药价的电脑数据包维护,只要接到物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通知,他们就将按照新规定实施升级。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出的通知,全国各省份将从10月22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此次调整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针对这一零售指导价格,昨日辽宁省卫生厅的有关专家解释:就是在不超过这个规定价格的前提下,允许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依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价格。“市民将在此次价格调整中受益。 ”辽宁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柳青峰明确表示,“22日之后,所有涉及到的药品都将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价格之内。 ”

  此外,柳青峰对6%的短缺药品价格提高表示理解。他解释:“在以往临床就曾经遇到过个别药品因为价格低、利润低,厂家有意降低产量,最终导致临床用药紧张。其中还包括个别急救药品。针对这些药品的提价,看似在保护药厂必要的利润,其实最终也在保护患者的健康安全。”

  沈阳市铁西区启工北一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刘海军院长则把这一次的药价调整看做是一次机会。“药品限价会让更多看小病的市民选择社区医院。因为社区医院使用基本药物比例更高,而且在定价方面也存在一定优势。 ”记者从该院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基本药物的价格就已经低于限价后水平。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已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市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

  注: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中成药部分)详细内容请登录北国网。

发布人:onetwofree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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