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葛云峰 特约记者焦晓宁) 为缓解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短缺难题,陕西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印发了《陕西省返聘退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退休医生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除按照招聘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外,还可获得省财政每年给予的2万元补助。
据介绍,这项工作分3年完成。今年将首先在宝鸡市试点,第一批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退休医生50名。到2011年,试点将逐步扩大到该省其他市、县。
据了解,返聘退休医生将到无执业医师的贫困区(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5年,可开展注册执业范围内的临床、公共卫生、中医、医技工作,并承担农村、城市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退休前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返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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