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与各科室主任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卫办发[2004]130号、145号文件精神,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促进行风建设,医院特制定科室行风建设承诺书,近日,医护人员纷纷与各科室主任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医院将对违反下述8条者按省卫生厅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理。该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如下:
1.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病人的隐私。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2. 履行医生职责,根据患者病情,规范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3. 用药、仪器检查、化验及其它医学检查项目拒绝收取开单费。
4. 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5. 执行医务公开,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6. 不利用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药,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仪器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7. 遵守职业道德,拒绝接受病人及家属的“红包”和其它馈赠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退还的,于24小时内委托护士长退还病人或打入该病人住院费,或交党办帮助退还。
8. 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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