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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鼓励药店卖药又回收过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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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市药监局今天透露,今年将在全市各社区设立药品回收箱,方便群众处理过期药,保障用药安全。早些时候,一些药店回收过期药品,但都是和企业促销联系起来,或返券、或打折换购药,结果有的市民为了便宜,又自行买药,造成新一轮的不安全用药。“回收过期药品不鼓励在药店进行。”北京市药监局表示,药店等一些药品销售渠道是不适合进行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又卖药又收过期药,难免会有嫌疑”。而且药店所进行的过期药回收活动往往还同时夹带着药品促销,比如换发代金券等,都是营销手段。  

为保障市民用药安全,科学合理处置过期药品,北京市药监局表示要由政府来承担这项工作,委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回收药品将是方案之一。目前北京市已建立了社区药品监督网络,专设了一批监督员,作为“眼线”散布在各大社区监控上述违规行为。加强产品注册监管,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该局还准备成立“投诉举报中心”,开设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热线,方便市民举报。

北京市药监局方来英副局长还透露:建立有效制度长期回收过期药品是个难题,而且缺乏借鉴经验。在社区设点回收过期药品的人员、费用等,都需要有关部门来协调解决。北京市药监局一定会尽快出台规范过期药的回收制度

发布人:autumn 发布时间:200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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