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1周内不用再登录 新用户注册 | 升级为VIP会员
当前位置:ICU重症监护网 -> ICU资讯

发现不明原因肺炎要上报

收藏本文章

本报讯(记者任勇)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卫生部昨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核实、检测和筛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必须立即上报。

  现正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我国防控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任务艰巨。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筛查是及早发现这类传染病的有效方法。然而,国内有个别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不及时报告,或用所谓“重症肺炎”的含糊诊断规避报告;一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也未及时组织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还有个别有病死家禽接触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自行转诊就医,这都为传染病的传播蔓延留下隐患。

  根据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必须立即网络直报,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组核实、会诊,并按《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筛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开展实验室检测,提供实验室检测结果供专家组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排查时参考;慎重排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及时将每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筛查情况,以文件形式上报卫生部。

发布人:taxue1119 发布时间:2006年4月26日
说明:本栏目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涉及了您的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注明作者或删除。


网友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也来评论:

最新icu资讯
相关资讯

主办单位: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护理学会重症监护专业委员会网站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设备科 ;浙ICP备10209442号-3 

联系电话: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Copyrigh ©2001-2009版权所有_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ecute:189.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