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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向被救者索赔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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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实习记者 哈建伟)因认为自己17岁的儿子勇救落水同学,献出宝贵生命后,被救者却没有尽到责任,冯先生将被救者王某及其父亲起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2万余元。日前,密云法院已受理此案。
   
  冯先生在起诉书中说,2006年6月24日上午, 正上高一的儿子冯运泽和其同班同学王某一起到密虹公园内游玩时,王某翻过护栏进入东侧白河河道内玩,却一不小心滑入深水中。冯运泽见好友身处险情,急忙翻过护栏,施以救援。不料却被拉入水中。后来王某被及时赶来的好心人救助得以脱险,但冯运泽被打捞上来后已是奄奄一息,最终不治身亡。
   
  冯先生说,冯运泽的母亲是精神病患者,而20岁的姐姐智力严重低下,生活不能自理,全家的生活主要靠其拾荒来维持。家里唯一的希望便是品学兼优的冯运泽。
   
  冯先生认为,冯运泽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他的死亡与王某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出事后王家仅为冯运泽垫付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就再也不管了。
   
  被告王某认为事实是冯运泽见他落水后即冲向岸边想要救人,不料自己脚下一滑跌入水中,因此他并未因冯运泽的行为而受益,冯运泽仅仅是准备实施救援行为,但其行为并未触及到他,他是被他人救助脱险;另外,冯运泽的死亡与他落水不具有因果关系,他对于冯运泽的死亡,主观上没有过失,因此不应当对冯运泽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线索人/于女士

  新闻回放

  此前媒体曾经报道,北京师范大学密云实验中学17岁的学生冯运泽为救落水的同学自己不幸溺水,经过四天救治后,不治身亡。
   
  根据报道,冯运泽的叔叔当时回忆,6月23日,冯运泽在同学王某家过的夜,第二天两人到密虹公园散心,因为25日就要参加会考,两个人到公园转转放松精神。当王某不慎落入水中后,冯运泽伸手去拉他,不想自己却头朝下被拉下水。两个人都不会游泳,被后来赶到的人救上岸。王某基本没事,但冯运泽已人事不省。随后急救车将他送进了密云区的医院,通过电击的方式让他恢复了心跳,但呼吸却只能靠呼吸机。

  当天,冯运泽被转到朝阳医院的急诊重症监护室,此后四天一直处于重度昏迷中。据当时主治医师介绍,冯运泽被送来时就不能自主呼吸,脑水肿等并发症是致命的原因。

  几天后,对冯运泽的治疗花光了入院时两万元的押金,这还是医院得知他的家境后,尽量减免了治疗费用。就这两万块,也是亲戚、村民、村里的度假村的“集资款”。

  而父亲冯振泉根本掏不出这笔钱。

  医生告诉冯振泉,即使出现奇迹,孩子顶多也是个植物人,再救也没意义。经全家商量最后决定:撤掉呼吸机,把孩子接回密云。

  6月29日上午10时,还没回到密云,冯运泽就停止了呼吸。

发布人:shaoys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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