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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长安遇车祸被弃蓝田玉米地》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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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日,本报报道了61岁的高友民老人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后被无良司机连同摩托车一块丢弃在蓝田县普化镇境内的环山公路旁。昨日,一位热心读者向本报举报,10月24日夜间,撞伤高友民老人的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白色的小货车。举报人杨先生说,当时他曾在事发地点看到了两三名男子将一辆摩托车抬上了一辆白色小货车。

  昨日,看到本报《老人长安遇车祸被弃蓝田玉米地》的报道后,事发当日的目击者杨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10月24日,事发当晚7时许,他骑自行车路过这一路段时,曾迎面看到两三名男子将一辆摩托车抬上了一辆白色的小货车。但由于当时天色已经很晚了,看到这些人的异常举动后,杨先生说他并没有贸然上去,而是悄悄地记下了小货车的车牌号。杨先生说他看到本报的报道后,对肇事司机的行为感到非常气愤,所以就在第一时间给本报打了电话。

  随后,记者将杨先生举报的情况立即反馈给了公安长安分局交警大队引镇中队,该中队副队长董随柱当即安排民警,开始对杨先生举报的车辆展开调查。昨晚,董队长告诉记者,目前根据举报人举报的车号,他们确定这是一辆白色的小货车,董随柱说,如果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属实,此案很快就将有突破性的进展。

  昨晚,记者联系高轩,他告诉记者,父亲高友民因为颅内又有出血,而且水肿比较严重,昨日下午,又进行了第二次手术,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相信肇事司机的恶劣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发布人:zhayuhong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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