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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学校7人确诊为甲流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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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怀石小宏)昨(2)日晚,省卫生厅授权成都市卫生局发布消息:四川西南航空职业专修学院发生一起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从8月28日起,陆续有11人在集中住校军训中出现咳嗽、流涕等症状。经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7人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经过流行病学调查,首例发病学生为该校今年新招湖南籍学生。成都市传染病院已对7人实施隔离治疗,病人病情稳定,症状较轻,无重症病例。
  省及成都市政府对该学校发生的疫情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已赶赴学校,各司其职。在省专家组指导下,该校已采取停课措施,对学生实行分类管理。一是校区内的学生统一在各自的寝室接受医学观察,由专业医务人员每日两次健康巡查,发现异常学生立即安排到指定地点,由疾控中心人员进行排查和采样检测。二是对有症状但实验室结果显示为阴性的学生,以及采样但结果待出的学生,由学校专辟区域安置,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治疗和医学观察和治疗。
  学校防控甲流必须坚持晨检
  开学一周内不得举办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本报讯 (记者张守帅)昨(2)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好新学年开学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凡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学校甲流暴发流行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坚持晨检制度,一旦发现流感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
  学校必须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进行原因追踪,如与甲流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开学一周内,学校不得举办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开学典礼尽量安排在室外操场进行,或以视频、分年级、分班的形式进行。
  甲流疫情严重的地区,可根据当地甲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研判和意见,布置行政区域内学校合理错开开学时间。必要时,可推迟开学时间。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0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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