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海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工作预案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隔离、有效救治。同时做好医疗救治药品、器械、消毒防护等物资的储备,以及发挥中医中药在医疗救治上的应用,预备一定床位,确保各项救治措施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和《海南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明确各辖区的定点医院、急救中心等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甲型H1N1流感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转运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严防甲型H1N1流感在患者转运过程中造成传播。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综合医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流程》、《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医生负责制,设立独立的发热门(急)诊、隔离观察室,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各二级以上医院的发热门诊,从即日起,一律免费为就诊的发热、咳嗽病人提供口罩,同时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特别是手的卫生防护,切实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医学观察病例原则上坚持就地隔离观察治疗,疑似病例以上实行定点医院收治;未经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并同意,不得随意转送;对于重症病例,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做好重症病例的集中救治工作。各级医疗机构不得截留病人,要认真落实会诊、转诊制度,充分发挥省级专家组的作用,提高重症病例的抢救成功率,有效降低病死率。
通知最后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关注周边地区近日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及时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积极应对,科学处置,以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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