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卫生厅9月7日向乌鲁木齐市卫生局、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厅直属医院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处置流感样病例信息上报工作。
通知要求各医院发热门诊要切实落实预检、分诊的作用,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尤其加强对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人员和乌市第70中学病例的监测和相关病例的排查。对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要立即登记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信息报告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日报制和零报制,一旦发现聚集性病例、高危人群病例、重症病例,要随时报送信息。
发热门诊对接诊的流感样病例要认真详细地询问流行病学史,并逐一登记病例信息。各医疗机构发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第70中学以外的新病例,特别是各类人群聚集机构(学校、托幼及养老机构)病例时,要做好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和登记,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有条件的医院要做好病例标本采集,同时立即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收集标本。(完)(责任编辑:马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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