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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症状的群众如何防控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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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21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公众发布甲流防治基本知识。特别是对有症状的群众应如何防控甲流提出了要求。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群众,如果出现流感样症状,比如发热(腋温≥375℃)、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全身肌肉痛、乏力等,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有症状的甲流患者,一般分为轻症患者和重症患者。根据病情的轻重不同,处理方式也不相同。对轻症患者,建议进行居家隔离治疗,要求其在7天内进行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包括上学、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尤其是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或参加公众活动。如确需外出(包括就医),必须戴口罩。对于重症患者,如体温达到38℃且超过3天、伴有剧烈咳嗽、呼吸困难、有肺炎等症状或出现其他并发症的重症患者,应及时戴口罩,乘专用交通工具,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作者:王紫)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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