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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死亡病例由各省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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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叶洲)面对日益增多的甲流重症和死亡病例,昨晚,卫生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有关诊疗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对甲流死亡病例的判定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省级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进行,或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

  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诊疗技术分级培训工作,培训重点是重症与危重病例的早期识别和救治。要重点加强对基层和边远地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诊疗能力。同时,要组建由重症医学、感染、呼吸、心血管、神经内科等多学科人员组成的重症与危重病例医疗救治团队。

  (叶洲)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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