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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甲流重症病例增至14例 五类人属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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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杭州11月11日讯省卫生厅今天通报,截至今天15时,全省共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14例,其中3例治愈、1例死亡,其余仍在住院治疗中。对于甲流重症病人的不断增多,我省专家表示,公众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防护工作。

  加强个人防护,尽量避免患上甲流,是预防成为重症病人的首要条件。有条件的人群要尽早接种疫苗,保持个人卫生,去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可戴上口罩。这些措施虽然很简单,但很有效。

  而一旦出现发热、咽痛、流涕、鼻塞、咳嗽、咯痰、头痛、全身酸痛、乏力等流感样症状,或者被确诊为甲流病人,就要引起高度重视。对于自我感觉不错、症状较轻的普通病人,可以不必去医院治疗以防交叉感染,但要在家里自行隔离对症治疗、吃点感冒退烧药等,多喝水,一定要注意休息。对于自我感觉身体状况不好,或是出现高烧不退、呼吸困难等重症情况,一定要及时就医。

  尤其要提醒的是,以下5类高危人群一旦出现流感样症状,一定要尽早去医院进行甲流病毒核酸检测,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以免发展成为重症病例。根据卫生部新修订完善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5类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容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妊娠期妇女;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即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肥胖者;年龄小于5岁的儿童(年龄小于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年龄大于65岁的老年人。

  同时,根据《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其他有流感样症状的病人以及轻症病人,只要出现以下8种情况的一种,就可以判断为重症病例:持续高热超过3天;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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