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升级 轻症隔离
目前,全市甲流防治逐步升级,对仅有普通感冒发烧,温度在38度以上的症状较轻患者,无论是疑似还是临床经诊断的病例或者确诊病例都将一律被隔离,由患者所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专人负责体温检测和病情观察,一旦发现病情变化如高烧达39度,或出现呼吸困难、或咳浓痰血痰、或呕吐腹泻等,立即转往县级定点医院按重症病例处置。
层层确诊 及时救治
对不能居家隔离、需要留验观察治疗的流感样病例,县级定点医院要及时收入本院传染病隔离病房给予达菲等抗病毒药物治疗,经治疗无效且有重症苗头和倾向的,要及时组织县级专家组会诊,经县、市两级专家组会诊确定为重症患者的要及时转入市传染病医院进行救治,未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的一律不得以重症上报或转诊。市级临床救治专家组要定期深入县市区定点医院现场指导重症和危重病例早期识别和处置,帮助排查重点人群,以及时发现重症和危重病例。
各院周转 随时戒备
对经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济医附院诊治后不能居家隔离而需要住院留观的流感样病例,将被送回本县市区定点医院住院留观,不愿回本县市区而自愿到市传染病医院治疗的,在传染病医院救治能力允许的前提下,可经市卫生局协调后直接收入市传染病医院进行治疗。市传染病医院对收治的重症病例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后,认为病情危重需要转诊的可再转入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济医附院作为全市后备综合医院,将腾空相关病房和病床,随时准备接受重症和危重甲流患者。
延误治疗 责任追究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以及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对于“流感”样病例,一律建立门诊病历记录在案,对发热达38度以上经治疗1到2天不见好转的要立即转往县级定点医院诊治。对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而延误诊断和治疗的,除追究相关医务人员本人责任外,同时还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药品备份 随时应对
全市各县市区定点医院均将按每人份200元计算好足够的资金,以当地总人口的百分之一至二的比例购置储备达菲药品,市级定点医院也要自行储备达菲药品,以备病人治疗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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