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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落实甲型H1N1流感患者分级分类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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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2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 (记者苑海震)12月1日,省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

    认真落实分级分类治疗制度。全省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儿童(妇幼)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均为重症(危重)定点收治医院。全省具有呼吸内科、ICU的二级医院承担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轻症住院病例救治任务。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重症病例原则上安排在实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实施治疗,其中危重症病例应尽量集中在实力最强的三级医院实施综合治疗;收治在传染病医院的,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安排重症救治梯队进驻,实施抢救治疗。三级儿童(妇幼)专科医院要设立专门病房(区)收治儿童重症、危重症病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直医院医疗救治工作纳入当地统一管理。

    各地要制订重症救治工作专项预案,根据救治需要不断扩充救治床位,必要时整合资源,腾空一所医院专门收治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症病例。各地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救治任务需要,依次启动本辖区二级以上及具有呼吸内科、ICU的医院,收治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轻症住院病例。启动的二级定点医院应设置专门病区,并设有不少于3张的ICU床位。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门诊筛查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保证重症、危重症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承担救治任务的二、三级医院,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不适宜转诊的重症、危重症病人,必须立即就地实施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重症、危重症病例会诊时,医院负责人、医院专家组及市专家组成员必须到位。

    

(作者: 记者苑海震-- 责任编辑:游黎 )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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