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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次运用抗体血浆治愈甲流重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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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朱晋)甲流康复者和甲流疫苗接种者的血浆含有甲流病毒抗体,可以用来救治甲流重症患者。日前,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为一名甲流重症患者输入抗体血浆进行治疗,成功挽救了患者生命,成为全市首个成功采用“血浆疗法”治愈甲流重症患者的医院。

目前,“血浆疗法”已在市内不同医院采用,但捐血者人数尚不多。市卫生部门呼吁符合条件的甲流康复者和甲流疫苗接种者踊跃捐血。

东莞市第一批400毫升抗体血浆,是11月27日一名甲流康复者在东城血站捐献的。

“血浆疗法”首战告捷

12月14日,12岁的小袁由于发烧、咳嗽,被家人送到常平一家医院治疗。在随后的3个小时里,小袁逐渐出现头痛、呕吐等症状,病情不断恶化,家人赶紧将其转到重症病例定点医院石龙人民医院抢救。

送到石龙人民医院之后,小袁已经神志不清,处于昏迷状态。

接诊的呼吸内科副主任邓涛说:“由于他反复发烧、咳嗽已有5天,种种症状表明,小袁是重症甲流患者。”

医院立即组织专家会诊,给患者使用达菲治疗。但糟糕的是,腰穿取脑积液检查发现,小袁已经出现了甲流并发症脑炎。

危急时刻,医院想到了输入抗体血浆来治疗小袁。

邓涛说,甲流疫苗接种者和甲流康复者的血浆中有抗体,能够中和甲流患者身体里的病毒,从而抗击病毒减轻症状。

医院一边对患者进行脱水、利尿等减轻脑水肿的抢救,一边将调配来的200毫升抗体血浆静脉输入到患者体内。

次日,小袁的神志便慢慢清醒,生命体征逐渐恢复正常。24日,经过一周观察治疗,小袁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康复出院。

这是东莞首次使用抗体血浆治愈甲流重症患者。

目前,“血浆疗法”已在全市各大医院得到应用。

22日,市人民医院为一名40多岁、从长安转院来的甲流重症患者输入了抗体血浆进行治疗。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邓念强说,该患者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性疾病,病情非常危急。现在,医院每天给该患者输100—200毫升的抗体血浆,病人还在观察期内。

医务人员带头捐血

尽管“血浆疗法”效果显著,但它并非万无一失。

邓涛说,抗体血浆在输入重症患者身体时,存在传播血液疾病的风险,比如乙肝、艾滋病等。万一捐血者刚刚感染某种疾病,处于窗口期,献血的时候是查不出来的。

“当然,”邓涛说,“这样的几率并不高。”

邓念强认为,虽然“血浆疗法”存在风险,但该方法来自卫生部的救治指南,有其权威性。而且在重症患者命悬一线的时候,多使用一种办法也就多一份希望。

目前,东莞市的抗体血浆储备不够充足。市中心血站副站长车嘉琳介绍,自从首位甲流康复者杨女士捐血后,便再无其他甲流康复者捐血。后来,陆续有了甲流疫苗接种者志愿捐血,但人数仍不多。

车嘉琳解释说,根据市卫生局公布的数据,截至12月1日,东莞已累计报告甲型H 1N 1流感确诊病例391例。但在甲流康复者中,超过90%是未满18岁的学生,这部分人群不适宜献血。在约20万人的甲流疫苗接种人群中,除去中小学生,仍有3万名医务人员、公安干警、教师等公共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血站将重点鼓励这部分人群献血。

以前,因为疫苗接种的时间还不够长,抗体达标难以保障,但现在第一批甲流疫苗接种已经超过1个月了。因此,市卫生部门将发出倡议书,号召这部分人群踊跃捐出救命血。

车嘉琳透露,东莞起码要储备400人份的抗体血浆。现在卫生部门已经拟定了方案,下周起,2万名打过甲流疫苗的医务人员将率先行动,带头捐血。

链接 哪些人可以捐血浆?

甲流康复者、符合出院标准、康复出院一周后或居家治疗症状消失2周后;甲流疫苗接种者,接种后1-3个月;年龄在18-55周岁,符合献血者健康体检标准;自愿知情。

有意捐献血浆者,可联系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会安排献血。电话:0769-85155288,85554773,85709333,85701386。

相关 孕妇本周接种疫苗

南方日报讯 (记者/朱晋)12月25日,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孕妇列入甲流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要求各地开始安排孕妇接种。

昨日,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已对市内孕产妇甲流疫苗接种意愿进行了调查,将尽快安排孕妇接种。

该负责人表示,接种时间和地点还未最后敲定,预计将在本周内启动接种工作。

不过,在市妇幼保健医院开展孕妇甲流疫苗接种意愿调查时,大约只有一到两成孕妇愿意接种。

根据卫生部通报,截至12月7日,我国内地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4328例,死亡326例。重症病例中,7.5%的病例为孕妇。死亡病例中,13.7%的病例为孕妇。我国境内重症和死亡病例中,孕妇所占比例与其他国家报告数据类似。

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因为基于目前感染甲流孕妇的病死率较高,所以疾控中心还是建议孕妇,尤其是肥胖或者有糖尿病等基础性疾病的孕妇,尽量在咨询妇产科医生后,再决定要不要接种。

根据通知,妊娠各期孕妇均可接种甲流疫苗,接种将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各地要指定定点机构开展孕妇接种甲流疫苗工作,最好选择当地综合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尤其是有应急处置等经验的医院。通知要求,各接种单位应加强安全性监测和评价。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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