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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孕产妇列为甲流疫苗重点接种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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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  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指出,孕产期妇女出现流感样症状后,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当给予高度重视。记者近日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我市已将孕产妇列为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各县区将根据各自工作安排逐步推进,请自愿接种甲流疫苗的孕产妇密切留意本地接种公告。
    根据WHO建议,在参考国外现有孕产妇人群接种甲流疫苗安全性资料的基础上,经专家充分论证,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孕产妇接种甲流疫苗提出指导意见明确,将孕产妇列为甲流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妊娠期均可进行接种;患有妊娠并发症及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接种前可咨询妇产科医生;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孕产妇实施疫苗接种。
    2009年12月11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经初步分析,因患甲流死亡人群中孕妇占13.7%。针对孕妇担心疫苗对胎儿的影响,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梁万年表示,防控甲流原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孕妇被甲流感染以后出现重症的概率大,这个要远远大于疫苗接种以后出现的一般不良反应。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梁晓峰也表示,目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接种甲流疫苗对孕妇和胎儿都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周启富介绍,孕产期妇女感染甲流后多表现为气促,易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可诱发原有基础疾病的加重,呈现相应的临床表现,病情严重者病情进展迅速,甚至危及孕产妇生命。孕产期妇女感染甲流后可导致流产、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
    周启富提醒,孕妇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尽量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人,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外出尤其是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等。如出现流感样症状,与家人接触时要戴口罩,同时尽快就诊。
    据了解,我市第二批甲流疫苗共3.5万人份,截至2009年12月30日,已对重点人群接种2.6万人份,市疾控中心尚未收到接种不良反应的报告。
记者 黄瑾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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