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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要求做好甲流重症病例早期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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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日讯(记者范南虹)近来,我省甲流疫情有所缓和,但甲流重症病例陆续出现,主要累及孕产妇、婴幼儿和老年人,且病情较为危重。针对这一现状,省卫生厅今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我省卫生系统及各医疗机构,要做好甲流重症病人的早期诊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的知识培训,提高相关医务人员,尤其是基层医务人员的警惕性,增强识别和救治早期甲流重症的能力。

  二级以上各类医疗机构是甲流重症病人早期诊治的重要一环,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伴有流感样症状(含肺部感染)病情较重的病人,或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病人进行治疗;上述病人入院后或住院期间发病后,应于24小时内采集鼻咽拭子标本送当地疾控中心,并将相关情况如实报告当地疾控机构,由当地疾控机构送所在片区的流感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不得贻误。

  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尤其是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确诊甲流重症病例后,要组织人员对医院临床路径进行核实,撰写调查报告。对在此项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单位与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南海网-海南日报)

发布人:hong000nm00 发布时间: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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