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各地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工作,提高重症病例早期发现率和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同时要求各地实施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凡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要增设足够床位保障设施、设备和药品供应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三专、四严、五早”制度(设立小儿发热、疱疹专门门诊,抽调专职医务人员,安排专门病区和留观室;严格预检分诊,严格临床诊断,严格隔离治疗,严格疫情报告;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级定点机构要增设足够的病区和床位,合理调配医务人员,保障设施、设备和药品供应,全力满足手足口病医疗救治需要。非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指导发热、疱疹患儿到定点机构诊治并做好防病知识宣教工作。
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疫情态势,着力解决好手足口病门诊、住院患儿骤增问题,要腾出若干病区,调集全县(市)儿科救治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进驻县(市)级定点医院实施救治。县(市)级能力仍不足时,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增援。
实施重症病例集中救治制度48小时内提交死亡病例核查报告
对于手足口重症患儿,我省实施集中救治制度。《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疫情研判结果和医疗救治工作需要,完善重症病例救治工作预案,加强重症救治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能力建设,设置足够的治疗床位和PICU床位,保障药品、医用物品和设施设备及时供应,调集本辖区优势医护力量进驻重症定点医院参与重症、危重症病例抢救工作。各县级定点医院要进一步完善PICU设施设备,对病情危重不宜转诊的患儿实施就地抢救,着力提高全省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通知》特别强调,即日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出现的死亡病例要组织专家组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回顾性调查,针对发现问题下发书面整改意见书,限时督促整改。
各省辖市卫生局要在48小时内向省卫生厅提交死亡病例核查报告。省卫生厅将根据各地核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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