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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中暑20天还没醒 厂家送来两万撒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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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江善母亲介绍住院费用。

    7月31日,21岁的魏江善在山东胶州一家韩资鞋厂正常上班,在下班返回途中晕倒了。同事把他送到胶州市人民中医医院,医生诊断为“热射病”,也就是中暑了。住院后,魏江善一直昏迷,至今仍然没有意识。住院花了8万余元,仍不见好转。18日,魏江善的父母将他转到青岛市解放军401医院,交完5000元的住院押金后,一家人再也拿不出一分钱。

    事件回放】工人晕倒在下班途中

    18日,在青岛市解放军401医院重症监护室旁边的走廊里,记者见到了魏江善的母亲和姑父,此时魏江善正在重症监护室治疗。“下午刚从胶州转院过来,孩子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医生的诊断结果还没有出来。”魏江善的姑父说,7月31日晚上,我们接到魏江善同事的电话,说魏江善住院了。魏江善的父亲听说后也从天津赶过来。

    “当天晚上7点半,孩子已经在医院打上吊瓶了。”魏江善的姑父说,魏江善在胶州市宝炅鞋业有限公司上班,刚上班一个多月,在车间里拉小车,月工资一千两三百元钱。魏江善每天下午5点30分下班。事发的当天下午,魏江善觉得不舒服,流鼻血了,跟班长请假,班长没准假。但是,让他下班后不用打扫卫生了,可以直接回住处。就这样,魏江善和另外两名男同事一起往回走,在距离所租住的房子约50米远的地方,魏江善晕倒了。

    工作环境】车间温度高达40多度

    魏江善晕倒后,被同事送到胶州市人民中医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为“热射病”,也就是中暑。魏江善的母亲说,魏江善的体重有80公斤,以前身体一直很健康。“工作是他自己找的,说是在车间推小车,我们也没去过。又不是在室外工作,怎么会中暑呢?”魏江善的姑父对室外中暑感到很不理解。

    下午5点55分,记者致电魏江善的同事小文(化名)。小文称,他在车间上班,不允许接电话。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小文才同意接受简短的采访。小文说,他在鞋厂压鞋底的车间工作,车间里温度高达40多度。小文还透露,工厂实行8小时工作制,但时常加班。根据情况不同,加班时间也不一样,最长的时候加班4到5个小时。小文说,我知道魏江善中暑了,还有没有其他人中暑,我还不清楚,只知道车间里确实很热。

    厂方态度】送来两万撒手不管了

    魏江善的母亲说,接到儿子同事的电话,我们就赶到胶州。当时的医药费是我们自己交的,家里能卖的全卖了,还特意打电话让人帮忙借了3万元高利贷,已经打到卡上了。“孩子的父亲去火车站了,打算回德州老家,再贷些高利贷,你们帮忙救救孩子吧。”魏江善的姑父说,他们现在身无分文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记者了解到,魏江善是德州临邑农村人,在家是独生子。父亲在天津打工,母亲在家务农,生活并不富裕。8万元医疗费中,3万元是借的高利贷,3万元是家中的积蓄和变卖财产筹来的。剩下的两万元是魏江善所在的公司送来的。

    “鞋厂后来送了两万元钱,说是人道关怀,其中6000元是工厂员工捐的,然后就什么都不管了。”随后,记者致电厂方跟魏江善家属沟通的王厂长,记者表明身份后,王厂长便称正在开会,然后直接将电话挂断。记者随后多次拨打王厂长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律师说法】

    中暑列入职业病范围

    记者就魏江善的遭遇咨询了律师,对方表示,如果魏江善的工作环境温度达到40多度,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并给员工配备防暑的劳保产品。如果企业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员工造成损害,员工有权向企业索赔。

    同时,山东兴田律师事务所李成琳律师还介绍,企业应该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投相应的保险。认定工人工伤后,可以通过保险理赔,来支付医疗费用。李律师称,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在2004年4月,卫生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已将“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中暑应视为工伤。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如果所在的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按《条例》有关规定,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职工医疗及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以及护理费、伙食费和工资福利;如果职工所在企业没有替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上述待遇全部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相关费用,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人:xnihpl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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