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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为重症慢性病患者撑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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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新农合管理中心召开会议指出,今年前七个月,县新农合支付重症慢性病门诊补偿680人次,补偿基金33.72万元,占医疗总费用补偿比49.5%,人均补偿496元,在缓解重大疾病风险的同时,有效地避免了有病不医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重症慢性病,虽然不需要住院治疗,但有些病常年下来,花去的医疗费也很难承受,对此,新农合给予了充分考虑,全力将新农合统筹补偿打造成为慢性重症病患者最有效的医疗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付继学说,目前,纳入新农合统筹补偿的重症慢性病主要有: 恶性肿瘤、Ⅱ期以上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失代偿期肝硬化、肺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脑血管以外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病、精神病、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重症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门诊所发生的治疗费用分别按40%、50%给予报销,并且每年封顶2000元。一个家庭每年享受重症慢性病门诊、住院及正常分娩医疗费报销合计不得超过60000元。
发布人:xnihpl 发布时间: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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