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1周内不用再登录 新用户注册 | 升级为VIP会员
当前位置:ICU重症监护网 -> ICU资讯

《水泥罐车撞客车》追踪——10工作日内做出事故认定结果

收藏本文章

昨日,记者从乌兰察布市相关部门了解到,重伤人员医疗费由保险公司与水泥罐车方面先期垫付,没有出现医院催缴现象。集宁区交警大队对事故认定仍在进行中,10个工作日内得出事故认定结果。

  乌兰察布市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李经理介绍,目前重伤人员常焕兵和张七十二仍在治疗,医生建议张转到普通病房治疗,但出于对重伤人员的尊重,张仍在重症监护室观察。两人的医疗费用已由保险公司和水泥罐车车主先期垫付。目前医疗费足够治疗,没有接到医院方面催缴医疗费的通知。李经理表示,只要是医院方面通知交警部门催缴医疗费,如果对方不再垫付,运输公司会先期垫付,不能耽误受伤人员的治疗。

  至于受轻伤人员,李经理表示,一些受轻伤人员表示想在医院观察几日,我们尊重他们的选择,一两天之后与受轻伤人员协商出院理赔事宜。两名死亡人员停放在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太平间,由于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正在调查,再加上事故属于双方责任,所以目前对死者的赔偿还没有定论。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交警大队孙副队长表示,目前事故的责任认定正在进行中,正在调查取证,做技术鉴定,在10个工作日内得出结论。

  孙副队长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得知,水泥罐车存在超载现象,当时拉运混凝土12立方,约20吨,该车核定载重12吨,超载8吨左右

发布人:xnihpl 发布时间:2010年9月17日
说明:本栏目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涉及了您的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注明作者或删除。


网友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也来评论:

最新icu资讯
相关资讯

主办单位: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护理学会重症监护专业委员会网站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设备科 ;浙ICP备10209442号-3 

联系电话: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Copyrigh ©2001-2009版权所有_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ecute: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