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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帅:抵御病魔 不能靠公民自建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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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福州市的14岁少年黄剑锋,被确诊脊索瘤,他四次住院,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此后,还因病情恶化入住ICU,37天耗费10万多元。无法承受高昂医疗费用的父母,最后接回儿子。在一个即将拆迁的卫生院里,租借了呼吸机等设备,自建了一个重症监护室(ICU)。他们明知危险也无奈。(12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

尽管这一个重症监护室,不但有呼吸机、吸痰机、供氧机和氧气罐、气垫,其父母还专门学会了使用方法。但是,这种自救行为依然是不妥当的。一是非常不安全。不规范的操作意味着高风险,缺乏医疗急救知识,一旦操作不当就有可能会危及生命。再者,这种行为也有可能违反卫生法规,涉嫌违法行医。但对这个不幸家庭而言,这样的“自救”或许意味着唯一的选择。在疾病带来的生命威胁面前,如果不选择这样干,又应该怎么办呢?他们以及更多有类似不幸的人,都需要知道一个答案。

在疾病带来的死亡危险面前,不能单单只靠公民个体去抵御与承受这种不幸,国家和政府应该成为其背后坚实的后盾。如何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种基本权利,比如:防范公民因为无钱就医而死亡?是政府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几年,随着医改的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推广,已经有一定的改观,但显然做得还是不够。那种“够”的标准又是什么?那就是,当一位贫困公民因病濒临死亡危险时,他不应该是茫然无措,毫无力量的。政府应该做好这样的一些事情来帮助他。

在一个人健康的时候,政府应该通过一些渠道提前告诉他,如何通过参加政府医保及商业保险来防范重大疾病产生的风险。你还应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尽早发现疾病苗头,将疾病扼杀在初期。

在一个人患重病却无钱就医的时候,政府应该告诉他,正确的自救方法与途径是什么:比如,怎么接通慈善救助的绿色通道;你可以有权利申请哪几种来源于官方的疾病救济金;如果现在生命濒临死亡,应该通过哪些性质的医疗机构求救……

政府还应该要求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向患病的人多提供一些诸如“贷款按揭住院”之类的商业服务,以挽救更多公民的生命。

在当下,不但存在这样的自建ICU,还有过尿毒症患者自建自助透析室,或者尘肺患者在家给自己输液治疗,或甚至是因为无钱就医而抢劫入监狱的极端自救。这种现实应该值得政府重视,尽快完善相关的制度空白,让公民不自建ICU也有活路。

发布人:xnihpl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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