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1〕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把手足口病防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明确岗位责任,环环落到实处。二、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卫〔2010〕54号)、《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深卫发〔2009〕47号)以及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三、增加指定龙岗中心医院为重症手足口病集中救治的定点医院,负责龙岗区重症手足口病患儿的集中救治。龙岗中心医院要加强儿童重症监护病房(PICU)的建设;强化资源配置,重点保障儿科人员和抢救设备;继续加强技术培训,持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抢救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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