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岁母亲病重儿女花了10多万
据了解,陈阿婆今年已经86岁了,她膝下有4个子女。2009年2月,陈阿婆因跌倒骨折生活不能自理,由儿女们照顾。据陈阿婆的小儿子谢先生介绍,今年6月7日,由于陈阿婆患了动脉硬化脑病、脑梗塞被送往解放军九二医院,进了医院就直接进入ICU病房深切治疗。他拿出了开具的每日费用清单说,他向医院预存了们108000元,到了6月29日,账户余额只剩下1000多元,医院要求他们继续存款,否则将停掉一些自费的药物治疗。
谢先生说,这10多万元是他们几个儿女凑的,现在儿女们手上的钱不多了,他们在母亲的家里发现了几张母亲在南平某银行的定期存单,总数额有20多万,于是他们就商量着先把这笔钱取出来,用于母亲的治疗。
银行说儿女不能代办取款
据九二医院开出的诊断书显示,陈阿婆已经处于意识不清、不能言语的痴呆状态。谢先生说,6月24日,他们拿着存单去银行办理取款事宜时却遭到拒绝,银行的工作人员向他们表示,办理取款需要本人前来,明确取款是本人的意愿才能办理,因此儿女是不能代办的。
母亲在医院ICU病房,根本无法亲自来,加上意识不清,即使勉强抬到银行,也未必能办理。这下该怎么办呢?谢先生说,经过他们反复和银行交涉,银行提出了三个条件:第一,提供法院的裁决书,由法院定出监护人;第二,医院开具陈阿婆的疾病证明书,证明陈阿婆无法亲自前来的原因;第三,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陈阿婆的子女有几名,并且这几名子女需联名签字确认,声明是经过他们同意,银行才办理取款事宜的。
母亲在医院里等钱治疗,钱越快取出母亲的病就能及早治疗,他们马上开具了医院的证明,几个儿女也联名签了承诺书,向法院提交裁决书的申请后,法院由于文书需要程序,一时没那么快下来,就向银行做了口头的约定,订立监护人为陈阿婆的弟弟陈则营,可由陈则营代办取款事宜,但银行却以程序不全拒绝办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银行了解此事,分行的经理林丽艳正在办公室里协调此事。她告诉记者,为了能够及时地让家属们取款,他们已经简化了很多程序,并且也担当了一些风险。
林丽艳说,银行的职责是要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银行有着铁一样的规定,希望家属能够理解。
昨日下午,该银行通知了家属,经过银行的多项审核,同意由陈则营代办取款事宜,20余万的款项也于当天转入陈阿婆的治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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