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1周内不用再登录 新用户注册 | 升级为VIP会员
当前位置:ICU重症监护网 -> ICU资讯

医患纠纷,还要纠结到何时?(图)

收藏本文章

3岁男童手术后命丧医院,孩子浑身血迹,胸腔豁然打开,一道长达脖子下没有缝合的伤口触目惊心,家属表示不能接受!

  3岁男童手术后命丧医院,孩子浑身血迹,胸腔豁然打开,一道长达脖子下没有缝合的伤口触目惊心,家属表示不能接受!

  对此,医院解释说,手术过程中无过错,患儿死亡原因系自身内环境因素等一系列复杂病理生理改变导致。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院方曾一度表示心情烦躁拒绝交谈,经记者多次联系,才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对于医院,患者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孩子死了,总要死个明白吧?”这可能是患者家属最基本的心声吧!有关专家曾经表示,医院解决医疗纠纷的态度,决定了能否很好解决医患矛盾的结果,这可能就是医患矛盾加深的根源所在……

  本报记者 闫良生 李冰

  慕名寻医,3岁男童命丧医院

  50多岁的一位农妇和儿子王团启、儿媳到本报求助,一进门母亲就跪在记者面前,三人更是哭成一片。

  据患者家属介绍,王团启家住河南省商水县舒庄乡,他的3岁孩子王子谦,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今年7月19日,到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医。入院做了各项检查后,负责王子谦手术的医生说可以实施手术了,手术时间定在7月26日上午。

  当天上午8时王子谦被送进手术室,15时40分左右孩子从手术室被推出来,负责手术的大夫说孩子没有任何问题,因为打有麻醉药,现在不敢让孩子清醒,随后护士直接把孩子送进了ICU病房。16时40分左右,守在病房附近的王子谦家属看到为孩子动手术的两名医生急急忙忙赶到监护室,孩子被再次推进手术室,大约一个多小时后,一位医生找到孩子家人说,因为血压不稳定,无法缝合手术刀口,刀口暂不缝合,等血压稳定再说。大约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只见医院又把孩子从手术室推了出来,但不许家属近前,直接把孩子推进了监护室。

  第二天下午2时30分左右,监护室护士突然通知家人,说王子谦因血压下降,心跳不稳,经抢救无效死亡。负责手术的医生等人告诉孩子家属,王子谦的手术十分成功,孩子的死亡是因为别的原因,和医院没有任何关系。

  王团启说,一天前他们的儿子还答应听话不哭呢,现在却成了嘴唇青紫、双目紧闭、两手攥拳、浑身血迹的尸体,孩子胸腔豁然打开,一道长达脖子下没有缝合的伤口触目惊心。

  直到7月30日下午,他们再去太平间时发现,孩子的刀口已被缝上,伤口上还遮盖了一大块胶布。他们无法接受孩子猝然死去的现实,到医院寻求说法,询问真正的死因,相关医生先是闪烁其词后又躲避不见。

  处理不当,医患关系饱受诟病

  对于患者家属提出的要求和疑问,医院的处理方式是:将事故移交“医调委”;全额退回王子谦入院以来所缴费用;并告诉家属医院还可支付5000元以内的赔偿。

  对于这样的结局家属方提出质疑:1.既然手术成功,为何需要在一小时后匆匆二次手术?2.医调委还未提出意见,院方为什么同意退还家属全部医疗费用?3.医院同意支付5000元,这笔钱的名目是什么?从何而出?4.如果是医疗事故,院方该怎样赔偿?

  王子谦事件乍听起来是一件普通的医疗事件,孰是孰非,自有公论。但是作为医院,尊重每一个生命应该是天职,病人家属具体了解死亡真正原因也是正当的情理与权利,无论出于人道主义还是职业道德,医院都应该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面对采访,院方迟迟没有答复

  在王团启一家人针对医院的投诉后不久,记者就与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负责处理医患纠纷的邓主任电话取得了联系,邓主任刚开始不愿多谈,并告诉记者具体情况可询问医调委,并一再提醒记者不可只听家属方一面之词。记者再次联系并请他们提供书面解释,迟迟未见答复,经记者多次催促,8月19日下午才收到相关情况说明。

  医院认为的患儿死亡原因:患儿系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自身内环境因素、心脏体外循环手术中、术后心肺再灌注损伤及血液流变学改变等一系列复杂病理生理改变,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最后导致患儿死亡。

  家属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提出质疑:孩子手术及抢救过程中输了很多血,并且术后血压急剧下降,心率200次/分左右,还有孩子身上浑身是血,种种迹象表明孩子手术后大量失血,并因此怀疑孩子死于术后出血。
发布人:zjtsb82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5日
说明:本栏目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涉及了您的版权,请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注明作者或删除。


网友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也来评论:

最新icu资讯
相关资讯

主办单位: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护理学会重症监护专业委员会网站协办单位:浙江省人民医院设备科 ;浙ICP备10209442号-3 

联系电话:0571-85065806 传真:0571-85065896 地址:杭州下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园区费家塘路588号4号楼402-403室

Copyrigh ©2001-2009版权所有_杭州德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汉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网站法律顾问:汪卓君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ecute: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