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愿意”接受马父道歉
8月31日上午,姐姐邹一花探视邹同兵时,邹同兵突然清醒,嘴里说饿,喊着要喝八宝粥。医生告诉邹家人,从9月1日起,可以给邹同兵准备些流质食物。一家人高兴坏了,整晚都琢磨着买些什么给孩子吃。9月1日中午时分,邹一花捧着一盒汤出现在了重症监护室外,递给护士后,她告诉记者,买了好几种汤,“鱼汤、排骨汤、鸡汤,一样弄了一些,给他换换口味。”父亲邹定财补充道:“还买了一桶蛋白质粉,给他增强营养。”
“他完全没意识之前,我们真是度日如年;如今我们心里蛮高兴,只要能说话了,应该每天都会转好一点。”邹定财说。
能不能接受肇事者马聪及其家人的道歉?邹定财有些犹豫:“我们一家从心底里对他们很反感。他们从不直接向我询问儿子的病情,加上同兵还没完全脱离危险,我们不可能接受他们的道歉。”
“虽然头脑清醒了,但他的肾脏开始肿大,医生说要观察1个月左右,如果恶化就必须换肾。我弟弟要遭多大的罪啊!”邹一花说。
本报法律援助团义务援助邹家
得知伤者邹同兵清醒后,本报法援团成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平凡立即启动了义务法律援助。1日下午,陈平凡和同事朱远贵来到长沙市第八医院看望邹同兵家人。
陈律师说,除了刑事责任外,肇事方还需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根据伤者的伤情鉴定来定。我们提前介入,主要是给受害人提供民事赔偿的构成和计算公式,如果将来谈判受阻或赔偿不到位,我们将义务为受害人进行代理。”
针对受害人无法原谅肇事方是否会影响法院对肇事者的量刑一事,陈律师称,“能否获取受害人的谅解,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法院的判决,但这并不是必然的。一般而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肇事方若能赔偿到位,判决一般都会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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