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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肇事逃逸案伤者已清醒 家人不接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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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日讯 “哎,我不是在长沙上班吗,怎么在这里?”9月1日下午,“8·27”肇事逃逸案的伤者邹同兵在长沙市第八医院重症监护室内跟姐姐邹一花聊起了天。鉴于邹同兵的病情逐渐好转,本报法律援助团启动义务法律援助,为邹家人提供了民事方面的索赔路径。

  “暂时不愿意”接受马父道歉

  8月31日上午,姐姐邹一花探视邹同兵时,邹同兵突然清醒,嘴里说饿,喊着要喝八宝粥。医生告诉邹家人,从9月1日起,可以给邹同兵准备些流质食物。一家人高兴坏了,整晚都琢磨着买些什么给孩子吃。9月1日中午时分,邹一花捧着一盒汤出现在了重症监护室外,递给护士后,她告诉记者,买了好几种汤,“鱼汤、排骨汤、鸡汤,一样弄了一些,给他换换口味。”父亲邹定财补充道:“还买了一桶蛋白质粉,给他增强营养。”

  “他完全没意识之前,我们真是度日如年;如今我们心里蛮高兴,只要能说话了,应该每天都会转好一点。”邹定财说。

  能不能接受肇事者马聪及其家人的道歉?邹定财有些犹豫:“我们一家从心底里对他们很反感。他们从不直接向我询问儿子的病情,加上同兵还没完全脱离危险,我们不可能接受他们的道歉。”

  “虽然头脑清醒了,但他的肾脏开始肿大,医生说要观察1个月左右,如果恶化就必须换肾。我弟弟要遭多大的罪啊!”邹一花说。

  本报法律援助团义务援助邹家

  得知伤者邹同兵清醒后,本报法援团成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平凡立即启动了义务法律援助。1日下午,陈平凡和同事朱远贵来到长沙市第八医院看望邹同兵家人。

  陈律师说,除了刑事责任外,肇事方还需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根据伤者的伤情鉴定来定。我们提前介入,主要是给受害人提供民事赔偿的构成和计算公式,如果将来谈判受阻或赔偿不到位,我们将义务为受害人进行代理。”

  针对受害人无法原谅肇事方是否会影响法院对肇事者的量刑一事,陈律师称,“能否获取受害人的谅解,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法院的判决,但这并不是必然的。一般而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肇事方若能赔偿到位,判决一般都会从轻。

发布人:zjtsb82 发布时间: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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