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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ICU简介

楼主:游客5821 [2006/2/18 18:05:13]
ICU简介
1.ICU的概念


    ICU(Intensive Care Unit)即重症监护室,是专门收治危重病症并给予精心监测和精确治疗的单位。


2.ICU的起源和发展


ICU的雏形可追溯到50年代的哥本哈根。当时脊灰大流行,死亡率高达87%,为此人们将病人集中管理,同时给予人工呼吸支持治疗,死亡率迅速下降到40%。这使人们认识到将危重病人集中在设备、技术条件较好的场所进行救治可显著提高疗效。1958年第一个用于监测、治疗危重病的规范的综合性ICU在美国Baltimore City Hospital成立。60年代又相继建立了外科ICU、冠心病ICU(即CCU)等专科性ICU。


经过40多年的发展,几乎所有的综合性医院中都设立有ICU,设置ICU是现代化医院设施是否完善的指标之一。一九八九年,国家卫生部对等级医院评定标准中,明确将ICU列为评级内容。


3.危重病医学的概念


    危重病医学(Critical Care Medicine,CCM)是以危重病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相互结合为基础,以应用现代化的监测及干预性技术为方法,对危重病进行更全面的理解和通过对危重病有效的治疗措施而最终提高危重病人生存率为目的的医学专业学科。


4.危重病医学与ICU的关系


危重病医学是ICU工作的理论基础,而ICU是危重病医学的临床实践基地。


5.病人被收入ICU的原因


    病人之所以被收入ICU,是因为危重病已经成为疾病的主要矛盾方面,原发疾病或原来在专科所治疗的疾病已经转变成为危重病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不能简单地说成“外科病人”发生了“内科问题”或是“内科疾病”合并了“外科情况”等等。这是因为病人是个整体,疾病也是个整体,这时在治疗上应该强调器官与器官之间的关系,即治疗也应该具有整体性。


6.ICU对危重病人的治疗目的


危重病人在ICU内,由受过特殊训练的医护人员进行管理,用较完善的电子装置和血液、生化检查等实施严密监测、强化治疗和精心护理,以及对衰竭的脏器功能进行支持,以迅速阻止危重病病理生理演变的恶性循环,稳定病情,为原发病的治疗和最终康复创造条件和赢得时间,进而进行有效的专科处理。


7.ICU的分类


ICU分综合性ICU和专科性ICU两类。综合性ICU(即中心监护室、中心ICU)是医院内跨学科集中人力、物力对各科危重病人进行统一监测、治疗和护理的场所,而专科性ICU则是只针对某一专科的危重病人。但无论是综合性ICU还是专科性ICU,它们的基本功能都是相同的——研究和治疗危重病。由于设置、建立ICU需集中人力、物力,设备耗资巨大,出于经济考虑,一般医院只设有一个综合性ICU,用以收治全院的危重病人。


8.ICU的基本组成部分及其作用


ICU有三个基本的组成部分:一是训练有素的医生和护士;二是先进的监测技术和治疗手段;三是可以应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对危重病进行有效的治疗和护理。其中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医生是ICU的主体,先进的设备是人的视听功能、双手功能的延伸和加强,为大脑提供更多的信息。


9.ICU的三大特性


ICU有三大特性,即治疗性、监测性和科研性。


10.ICU病人的收治途径


危重病人的收治途径有两个:绝大部分是临床各专业科室及急诊科的危重病人转入,偶尔是院外或突发性事故现场的危重病人经ICU医生会诊后直接收入。


11.ICU病人的收治标准


ICU的收治标准,通常为急性可逆性疾病、高危病人及慢性疾病的急性加重期。


12.ICU病人收治的具体范围


ICU病人收治的具体范围,包括:(1)各种复杂大型手术后的危重病人(尤其是术前有合并症如冠心病、呼吸功能不全、电解质紊乱,或术中经过不平稳、出血量大、有一过性缺血缺氧性损害或生理扰乱大者);(2)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等需行呼吸管理和(或)呼吸支持者;(3)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MODS)病人;(4)心肺脑复苏(CPCR)后的病人;(5)心功能不全,或有严重心律紊乱者;(6)急性心肌梗塞;(7)各种严重休克;(8)严重复合伤、多发伤;(9)急性药物、毒物中毒,虫蛇咬伤者;(10)淹溺、中暑、电击伤者;(11)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者;(12)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肾小管坏死(ATN)病人;(13)器官移植病人;(14)其他经短期强化治疗可望恢复的各系统、器官功能减退的急性衰竭病人等。


13.ICU不宜收治的病人


精神病、急性传染病、脑死亡者、无急性症状的慢性疾病者、恶性肿瘤晚期、老龄自然死亡过程、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抢救者等,不属ICU的收治范围。


14.ICU与各专业科室的关系


危重病的治疗要与原发病因的控制相结合,ICU的医疗工作要与相应专业科室治疗相互配合。ICU对危重病的治疗为原发病的治疗创造了时机和可能性,使原来一些不可能治疗或不可能根治的疾病得到彻底的治疗。与此同时,其他专业科室对原发疾病的治疗又是危重病根本好转的基础。这种有机的结合所表现的危重病医学专业与其他专业的相得益彰是ICU在综合医院中得以发展的关键之一。
第1楼:游客2912 [2006/7/22 9:39:27]
法律规定病人在icu里最长的时间是多少
法律规定病人在icu里最长的时间是多少
第2楼:游客2912 [2006/7/22 9:55:06]
一个医疗事故与否??????
有一个朋友在一次车祸中将骨头摔断了,当时的现象他的一只脚肿的很厉害经过拍照是骨头断了,由于当时的医院没有很好的设备,没有将他的一根血管破裂检查出来,误以为就是 骨头断了这么简单,所以就让他在那里的医院躺了9个小时多,将医疗的最佳时机错过了,导致了血积累在下腿的肌肉里,造成了下腿的肌肉里坏死,在膝盖骨以下没有知觉。时间耽误了以后,再将他调入台州医院治疗,结果就是上面所说的,他现在没有办法,也不知道是否医疗事故,不知道是否能将医院上诉,他很迷茫,希望得到你们的指点,在此我谢谢你们!
第3楼:游客2912 [2006/7/22 12:51:37]
[回复]ICU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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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病人在icu里最长的时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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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没有法律方面规定的,看病情需要,一般ICU是有指征的,即什么样的病人、病情可以住在ICU。
第4楼:游客9620 [2006/8/1 21:12:27]
[回复]ICU简介
===引================================================================
法律规定病人在icu里最长的时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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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游客8581 [2007/1/15 13: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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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ICU护士,我想了解ICU 的排班情况。哪位同仁能提供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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