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术后恢复室”发生根本的转变,更应归功于对危重病人认识上的进步。现代病理生理学已经从整体上认识危重病人,这些病人虽然原发病可以各不相同,但发展到一定阶段均有可能循同一途径(common Path way )导致心、肺、肝、肾、脑等重要内脏器官的损害并危及生命。在这个阶段,不同疾病的治疗任务和原则是相同的。此外,现代医学分工日趋精细,在有力地促进某一领域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也限制了它们向专科以外的发展。这样,对于危重病人的治疗,其难度和要求已非一般临床专科能力所及,有必要将危重病人作为一特殊群体给予单独治疗和管理。
在上述变化的推动下,50年代后期首先在内科系统建立了加强临护治疗病房(in- tensive care unit, ICU), 如冠心病加强临护治疗病房(CCU),呼吸加强监护治疗病房(RCU)等。继而外科“术后恢复室”也在充分吸收ICU长处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专科或综合的外科ICU,并逐渐取代原“术后恢复室”或作为它的补充。ICU 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危重病医学的实践和发展。1970年美国危重病医学会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团体宣告成立。这表明,危重病医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以及ICU作为危重病医学主要的实践场所已经成熟并取得了巩固的学术地位。
在ICU诞生以来的30余年间,ICU发展之快为医学史上所罕见。目前在西方先进国家,2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要求至少拥有一个ICU,有的国家甚至立法规定新建医院必须备有ICU建制。ICU之所以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和受到如此巨大的重视,是与其所取得的业绩和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分不开的。尽管目前ICU还有许多尚待完善之处,例如在收容、编制。管理、耗资、社会效益诸方面仍存在一些争议,但其对危重病人的价值却无可置疑。ICU在我国是个非常年轻的事物,出现在我国仅有十余年的历史,无论在观念、技术水平还是设施上与先进国家相比均存在巨大的差距。1989年国家卫生部在其颁布的医院等级评审规定中,明确将 ICU列为等级评定标准,充分表达了发展我国危重病医学和ICU的决心,无疑是对我国这一年轻事业的有力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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