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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护理记录书写缺陷原因与对策

作者:范孝红 出处: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2005 年 12 月 第 2 卷 第 2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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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护理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的责任和风险逐渐增多。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规则,有必要重新认识护理工作中存在的许多做法,以进一步完善护理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本文主要通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减少骨科护理记录书写缺陷。目的是在维护患者权益的同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杜绝因护理工作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抽取学习前后各100份骨科病历进行原因分析与对策。通过学习书写缺陷明显降低。通过学习增强了护士法律意识并减少了医疗纠纷。

  【关键词】  骨科;护理记录;缺陷
  
  临床护士在书写护理记录时涉及许多潜在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举证责任倒置”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的出台,对护理病历的书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每个合格的护理人员不仅应该熟知国家法律条文,而且更应明白在自己实际工作中与法律有关的潜在性问题,以便自觉地遵纪守法,必要时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笔者抽取我院骨科病历200份,对护理记录中有关涉及法律问题的书写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现介绍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抽取2002年5月~2003年5月骨科病历200份,其中四肢骨折病历68份,手外伤55份,骨关节疾病41份,颈、腰椎病36份。手术病历142份,非手术病历58份。患者住院时间5~35天,平均11天。200份病历按住院时间顺序分为两组,2002年5~11月为学习前,2002年12月~2003年5月为学习后,各100份。

  1.2  方法

  1.2.1  学习内容  组织护士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质控;加强护士骨科专业能力培养。

  1.2.2  规范书写内容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卫生厅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及诊疗护理规范,骨科护理常规作为书写标准,一处书写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项目。检查护理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单,每份病历合格项目>96%评为甲级病历;85%~95%评为乙级病历;<85%评为缺陷病历,甲级病历及乙级病历均为合格病历。

  1.2.3  评价方法  评价学习前及学习后两组护理记录书写质量,甲级、乙级、缺陷病历的发生率及两组护理记录书写缺陷发生率。

  1.2.4  统计学方法  χ2检验,P<0.05为差异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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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结果

  2.1  学习前后护理记录书写质量比较  见表1。表1显示,学习后护理记录缺陷病历明显低于学习前(P<0.05),差异有显著性。

  表1  学习前后护理记录书写质量比较(略)

  2.2  学习前后病历缺陷发生率比较  见表2。表2显示,学习后病历缺陷明显低于学习前,学习前后病历缺陷发生率比较,χ2=10.16,差异有显著性(P<0.05)。

  表2  学习前后病历缺陷发生率比较(略)

  3  讨论

  3.1  缺陷原因分析  护理记录缺陷主要原因是护士法制意识淡薄,传统的护理习惯致护士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工作中只注重做,不注重书写,护理评估记录直接影响护理措施是否符合病情,同时评估资料的记载,为举证倒置提供了证据,因此,护理记录必须保证全面、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如患者入院时即存在褥疮,如果护理人员在入院评估中未发现,则评估不准确,又如小腿外伤患者入院时已出现骨筋膜室综合征,下肢肿胀明显,护理记录中未详细记录入院时的情况,上述情况均为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埋下了隐患,在实施举证倒置[2]的程序中,导致院方证据不足;加之护理人员缺编,工作繁重,护理记录是一项细致而负责的技术工作,一份完整的护理记录能反映患者整个住院过程动态变化,但目前大部分医院护士缺编严重,不同学历和不同职称的护士都从事相同的工作,护士既要完成日常工作又要书写护理记录,一份护理记录有数个护士共同完成,缺乏连续性和完整性的状况经常发生;护理记录基本功不够,责任心不强,从管理上找原因,加强对护理病历质控,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并依照诊疗护理规范及骨科护理常规要求书写病历,护理记录缺陷明显降低且增强了护士的法律意识。虽然仍存在护理记录缺陷,但与学习前比较显著降低,说明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条例,对提高管理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分析学习前后护理书写缺陷主要有:

    (1)资料收集不准确。资料收集要求客观、准确、及时、真实、完整。学习前资料收集不准确占20.0%,学习后占10.0%,主要原因为临床护士未真实准确记录患者反映的情况,护士掺杂自己的主观见解和评估。

    (2)功能锻炼记录无连续性。本结果显示,学习前功能锻炼书写缺陷占10.0%,学习后占5.0%,主要原因是护士只注重临床护理操作,未及时对功能锻炼效果进行评价,记录中未体现功能锻炼由被动至主动循环渐进的锻炼过程,若出现医疗纠纷无法反映患者在住院期间功能康复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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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康复理疗告知内容不全(告知行为是反映护士职业情感以及对患者的尊重。相反,告知中该说明白的没有说明白,既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也导致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如断肢再植术后患者室内严禁吸烟,因烟类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对修复后血管有直接损害作用,如尼古丁可使小动脉痉挛,手指血管阻力增加,还可使血小板凝集黏度增加、血流变慢,是动脉危象诱发因子,易引起再植指坏死[3])。康复理疗告知内容不全主要表现在告知内容不具体。护理记录书写要求在各项治疗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向患者及家属讲解并记录治疗目的、注意事项。本结果显示,学习前告知内容不全占10.0%,主要是因为护士法律意识淡薄,未记录理疗事项,如烤灯操作不当易引起患者皮肤灼伤。一旦患者理疗过程中出现皮肤灼伤等危害患者现象,而护理记录中未体现告知患者相关的注意事项,势必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通过法律教育学习后未出现护理记录缺陷。

    (4)安全宣教知识不全。护理记录书写规定,骨科安全知识宣教与书写记录一致,必要时并建立签字制度。本结果显示,学习前书写不全占8.0%,主要因为护士法制意识淡薄,只注重口头宣教而忽视护理记录。安全宣传不到位,无详细记录,一旦患者发生意外,引起医疗纠纷,空口无凭。而无法律效力为自身保护依据。由于法律意识的增强,学习后无书写缺陷。

    (5)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不一致。临床护理记录不仅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也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在法律上,也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能导致误诊、误治,引起医疗纠纷,本结果显示,学习前书写缺陷占6.0%,是因为护士专业水平有限,经验不足,以及医护双方在收集患者资料过程中信息来源的误差,医护人员之间缺乏沟通所致。医护人员记录不一致使患者及家属对病情记录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是易引起医疗纠纷的隐患,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作为举证材料在法律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法律知识的普及及病历书写规范化之后,未出现医护记录不一致现象。

  3.2  对策

  3.2.1  加强法律意识教育  通过此次检查结果,分析发生护理记录缺陷的相关因素,说明护士法律意识淡薄,故应加强护士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护士认真学习和执行与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护士行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护理操作规程,培养护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护患双方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记录,2002年9月我院护理部根据骨科专业特点,制定了功能锻炼记录标准(应记录功能锻炼的目的、次数、方式、时间,是否使用锻炼支具或锻炼仪,主动还是被动锻炼,并定期评价锻炼效果),并不断补充完善护理记录标准,体现专科护理特点,避免因护理记录缺陷引起的医疗纠纷,使护士认识到医疗纠纷重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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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加强质控  (1)健全三级护理责任制,加强质量管理。由护士、主管护师及护士长组成三级把关质控责任,负责住院病历的检查、修改、被充并签字。(2)健全医院护理质控网络。实行护理部和各科室的二级质控,护理部质控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病历和出院病历进行检查、考核,并将书写质量评分与月质量考核挂钩,对护理病历书写质量进行监控管理,不断提高护理病历书写质量。

  3.2.3  加强护士专业能力培养  护理记录需要有丰富的业务理论知识指导,护士不仅要有医学方面知识,而且要有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在护理记录中,不仅能客观地反映出患者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能反映出护士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因此护士应不断加强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护士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能操作,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提高护士综合素质。在医疗护理行为中,加强护士责任心,多与医生沟通,交换意见,规范医护藕合性行为,保持护理病历与医疗病历一致性,减少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44-45.

  2  王曙红.护理缺隐与举证责任倒置的思考.现代护理,2004,10(2):1151.

  3  Robere M'Siousf'William F'et al.Acute effect of smoking on disita larrtery blood flow in unmalls.Hand Sarg'1994'19:1.

  (编辑:唐  城)

  作者单位: 210039 江苏南京,上海梅山医院骨科

发布人:onetwofree 发布时间:200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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